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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政系统“四个转变”促效能建设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市民政系统“四个转变”促效能建设
作者:雷文天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26
  为及时贯彻落实省、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市民政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,对全市民政系统提出了以“四个转变”促进和加强效能建设的系列措施:一是办事操作由暗变明,促进政务公开。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坚持政务公开制度,把办事依据、程序、标准、结果等一一向社会公开,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,使权力行使从封闭状态下的随意性转变为公开状态下的规定性,保证办事群众既对办事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,又能直接参与监督,有效杜绝以权谋私和随意办事的现象。二是工作环节由繁变简,方便群众办事。通过落实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等制度,切实在“简”字上做文章,梳理和精减原有的办事环节,减少群众办事的往返次数,始终站在方便群众的角度想事、谋事、办事、成事。三是工作节奏由慢变快,提高工作效率。针对过去机关办事标准不是很高,时效不是很强的问题,通过加强机关首问责任制、文明办公制、过错责任追究制等,对原先没有时限的,明确办事时限,有时限的,压缩办事时限,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,切实解决办事推诿、积压延误现象,加快工作节奏,提高工作效率。四是工作观念由权变责,增强服务意识。通过职能任务教育、群众观念教育、公仆意识教育等,不断强化民政干部职工 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、富民”的服务意识。把“为民”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渗透到每一个具体办事环节,倾注到每一个民政服务对象,切实保证“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。

    为使“四个转变”真正得以实现,市民政局成立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,制定了《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、提高行政效率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、机关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及解决措施。各区、县民政局也建立了相应机构。局纪检组、监察室围绕工作重点,制定了一系列监督检查配套措施,并加强了明察暗访和通报处理的力度,确保了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扎实推进,深入开展。
文章录入:江瑶    责任编辑:江瑶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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