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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5.12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出台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“5.12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出台
作者:局救福科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26
  为妥善解决“5.12”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,日前,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粮食局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标准》:

    一、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。救助对象为因灾无房可住、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。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,补助期限三个月。 二、因灾造成的“三孤”(孤儿、孤老、孤残)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,受灾的原“三孤”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,补助期限三个月。有关补助金和救济粮将从5月28日开始发放。
文章录入:江瑶    责任编辑:江瑶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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